逗比向一发完
真的很逗哦。
RFR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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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鄂尔多斯的经历让John Reese万念俱灰,准备用酒精把自己淹死,糊里糊涂之中发现自己竟然在加德满都——这就是不看目的地随意坐车的后果了。那里人挺多,然而阴暗的巷子还是有,偶尔碰到几个小混混想抢他身上唯有的值点钱的东西——也是他唯一看重的,Jessica给他留下的唯有的纪念品。他当然不能让那几个小混混得逞,反正CIA的训练课程也让他毫不费力就干掉了四个,只不过并没有好透的伤又让他疼得弯腰。一抬头却看到旁边站着一个穿着奇怪衣服还批了一件红色披风的人——好吧也不能说这衣服奇怪,毕竟这里的人穿的都这样。但是那件红色的披风老是蹭他的脸就有点不正常了。
“本来还打算给你点帮助来着,没想到你倒是很能打。”
“您哪位?”
“……史传奇医生。我是说,Doctor Strange.别闹。”他又回头跟他的披风说。
“……你家披风还真是,活泼可爱。”
John Reese也不知道这个奇怪医生到底是怎么把他骗到了一个名叫卡玛泰姬的地方。房子很……古老。然后这个医生就给他看了很多关于神奇东方医术的图片,然后又把他的灵魂打出窍了两次,让他接受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观。他看着Strange随手画了几个圈圈眼前就出现了一堆包括星星圈圈还有方块的神秘古代图样感觉还蛮好看的。
好吧,事实上他也没太接受,不过反正在外面晃荡也是晃荡,还不如找个不错的房子住着顺便再和别的在院子里练习的同学一起……画圈圈?
这个房子是真的不错,还有Wi-Fi,可是他也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啊,这就很尴尬了。
于是第二天他就戴了悬戒和同学们一起练习画圈圈。别的同学似乎都画出了完整的圈圈,只有他自己只画得出来半个。
啊……没想到用枪我学得很快,学画圈圈我竟然是个学渣。他想。
“不要急,年轻人,我第一次画连火花都没有呢,练了一礼拜才画成完整的,你这样不错了,第一天就半个了。”
我这样还算年轻吗,他想,我都……四十了。
一看旁边那位,少说也七八十岁了。
于是他跟从一旁大爷的教导练了一个礼拜,发现还是画不完整。
于是他跑去史传奇屋里:“老师我不会画。你干嘛要我这么个没天赋的学这玩意呢。”
“……缺人手?”
“老师我是真的画不出来。”
于是史传奇就在他面前画了个圈让他跟进去,眼前是一片沙漠。
“我就把你扔这了,反正你马上就会得来的。你受的训练可以让你在这里一时半会死不了对吧,不过没有水到底是活不下去的。”
“史传奇,我看透了你的秘密,你真名叫史残忍。”
“别这样,我老师当年还把我扔在珠穆朗玛峰上来着,我已经善待你了。”
“……好吧,史善良。”他说完发现这家伙已经走了。
不过他总之还是学会了画圈圈。
他还认识了图书管理员王。关于王似乎所有人都知道一样事情——他喜欢Beyonce。
听说还是吃了史传奇的安利。
王给李四看梵文书籍,李四表示看不懂。
“我又不是Holmes家的人,两个小时能学一门语言的。”
“什么Holmes?”
“……你不看电视剧的吗?也不看小说?”
王沉默。
“你不会用谷歌翻译的吗。”王终于开口。
然后李四就跑去史传奇那里要电脑翻译梵文。
“你房间里不是有电脑吗?”
“没有啊。”
然后李四就发现了放在桌子上的电脑。
这群人用法术欺负人啊这样不对啊卧槽!
后来李四发现王把能找到的关于Holmes的材料全都看了一遍,认真得他好几次画个圈圈偷书他都发现不了。
这个安利太好卖了。他想。
王还告诫他有些法术不能乱用,比如说以前有一个叫卡西利亚斯的看着咒语玩了起来投奔黑暗世界,眼圈黑得好像一个礼拜没睡觉。
我眼窝深,本来就眼圈黑。李四想。
“你这样眼窝深本来就看起来黑的就更麻烦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
史传奇从一个圈圈里钻出来:“要注意警告都写在咒语后面,所以看书要看完。”
吓得李四手里的甜甜圈都掉了。
可惜草莓味的甜甜圈啊。
后来史传奇告诉李四有些东西叫法器,用来放很难控制的魔法。
比如他的披风。
原来他那个风骚的披风是法器不是情人是吗。哦。
然后史传奇就披着披风跟他打。李四怎么都打不过他,因为披风护夫心切(不是)不是帮史传奇挡刀就是蒙住他的头。虽然史传奇老是用用一招——拔丝地瓜,但是李四还是打不过。
不公平啊,上苍啊……李四想。
然后某一天他在他的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怀表。老式怀表,三点九点方向开,精致好看,表链是暗金色的,正合他的意。只是他并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这个表的分针折了有一点弯。
他不知道这个怀表什么时候到他口袋里来的。
“Mr. Reese?”
他呆滞了很久才意识到这个声音来自于怀表。声音还挺好听的,他想。
“你是怎么跑进来的?”
“你是看书太入迷了吗Mr. Reese,刚才我跳到你口袋里这么大动静你都没感觉到?”
其实我只是不小心睡着了,李四想。
“你就是……传说中的……法器?”
“技术上来说,是的。”
“我应该叫你什么?”
“你可以叫我Mr. Finch.”
“……名字不错。所以你……有什么作用?”
“我可以知道一切世界上的事情,发生过的,当然,我不是先知。”
“所有事情?”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调到你所有的资料,比如说你的老家,你的父母……说实话,科罗拉多是个不错的地方,风景好。还有……”
“……别说了,我不想听。”
“哦。”
“我没想过法器会讲话的。”
“不是所有的都会,史传奇的披风就不会,你看。但是如果像我这样的不会,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等等……如果你在我衣兜里讲话我听不到怎么办?”
“放松,John,我的声音会直接出现在你耳朵里,而且只有你听得到我讲话。比世界上最可靠的通信装置还要没有忧虑。而且即使不在你旁边,你也照样可以听到我的声音。”
“真好用。”
“那是。”
每次李四执行任务到一半Finch就会絮絮叨叨讲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比如说这个人什么时候出生啦小时后成绩怎么样和女朋友关系好不好之类的。
虽然有点唐僧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蛮有用的。
Reese于是被大多数人认为脑子有点问题——老对着空气说话。虽然他尝试了很多次解释他有一个会说话的怀表,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Finch有的时候还可以当谷歌词典,虽然梵文有长进,年代久的他还是看不懂。Finch给他翻译的声音软软的很温和,有的时候还可以在他失眠的时候给他讲故事。讲完了美国的和欧洲的故事他连中国和新加坡的神话传说都搜出来了。
当然,Finch有的时候也会犯浑——这不怪他,真的不怪他——那天李四打架冒冒失失的被摔进了一个酒桶里,刚好Finch就在他口袋里。
“Finch, are you there?”他大吼,一边打架,对手都被他的声音吓得愣了一秒,于是这一场Reese赢了。
Finch的声音这才传出来:“Always……Mr.…..Reese……嗝。”
“Finch?你还好吗?”他从怀里掏出表来。Finch倒是很坚强,除了那根折了的分针,表盘的玻璃或者表链或者别的什么都没有破,就是盖不上——表盖一直半开着,冒着酒气。
“嗝。”
“……Finch?你不会是喝醉了吧?”
“嗝……当然没有……嗝。Mr. Reese, 你想黑进五角大楼吗?嗝。”
“别这样Finch。”
“你也可以问我些什么事情。比如说我是怎么被放到怀表里去的,或者你想看看万磁王是怎么坑了天启的?”
“……你会后悔的Finch。”
“嗝。”
“……你要走了吗John?”
“不,我就在这。”
“晚安,John。”
“晚安,Finch。”
于是卡玛泰姬就有了第二对情侣——除了史传奇和他的斗篷。
闪瞎眼啊闪瞎眼,王心想。
Fin.